成都大运会特殊标志莫要随便“蹭热点”

2022-05-05 10:51

文章来源:成都大运会官网

文创、吉祥物、标志未经授权莫乱用于商业宣传,二次赛事视频谨慎使用,注重知识产权,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需要全民参与!

由成都大运会执委会市场开发和活动策划部主办,四川大学、高新区法院、川大跆拳道场馆中心协办的成都大运会知识产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在四川大学望江校区举行。现场通过主题宣讲、专题视频、互动竞答、创意展示等多种形式,向参会代表全面宣传了成都大运会知识产权保护的目的意义、管理和保护范围、具体措施、使用权限、侵权行为和执法查处机制等内容,进一步促进公众对大运会知识产权的认知。

高新区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梁瑛从司法保护角度出发,对普通公众如何避免侵犯大运会相关知识产权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是对大运会特殊标志莫要随便“蹭热点”。成都大运会执委会已将本次大运会的会徽、口号(成都成就梦想、爱成都·迎大运)、吉祥物(蓉宝)、成都大运会、成都2021等特殊标志进行登记并公告,受我国《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的保护,权利人享有禁止他人非法使用、销售标志及相关商品的权利,这些经登记的特殊标志是不得随意使用“蹭热点”的。

二是对大运会赛事视频的二次使用需谨慎。出于个人欣赏的目的,观众可以对大运会赛事进行拍照和录像,但如未经许可将所录制的视频在抖音等平台上进行传播,或者未经许可利用直播平台进行直播,在互联网平台上未经授权提供节目盗播链接、未经授权对大运会节目视频进行二次剪辑并传播等均可能构成侵权,权利人可能据此对侵权行为人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三是对大运会周边产品要“爱之有度”。成都大运会相关周边产品已完成特殊标志、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登记,仅有获得执委会授权的特许生产商、特许销售商才有权设计、生产和销售带有大运会会徽、吉祥物及相关权益的产品,大家购买形象生动、憨态可掬“蓉宝”应到特许销售门店或线上官方微店进行挑选购买,切莫贪图便宜购买盗版仿冒产品。需要注意的是,在取得大运会周边产品后,不得进行二次销售。

成都大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团队成员、律师王菱表示,使用成都大运会知识产权必须是非商业性质(公益性质)、必须取得成都大运会执委会授权,且规范使用。随着大运会临近,以商业为目的的直接侵权和隐性营销行为也随之激增。

直接侵权体现在未经权利人授权,直接在商品、服务、广告宣传等商业活动中使用大运会的知识产权。例如,在某公司擅自在线上平台销售带有大运会会徽等元素的火炬;某房地产的宣传展板上,未经授权使用了大运会的吉祥物,并与房地产的企业名称、售卖信息写在了一起。
隐形营销通俗来讲,是可以让消费者将大运会和商家联系在一起的商业营销行为,但该商家未经大运会授权。例如,某商场采取促销计划,每消费300元送印有该商场名称的大运会吉祥物公仔一个;有奖销售,宣传中明示说明奖品是成都大运会吉祥物、纪念币等跟大运会相关的奖励;冒用或者盗用大运会的名义,从事募捐、征集赞助等。特别要说明的是,大运会的服务商和供应商,擅自使用大运会标识并宣传与大运会有关联的内容,也属于隐性营销侵权行为。

公众发现以上侵权行为后,可以用带有日期和拍摄时间的水印相机进行拍照或录像,或者是将网上的侵权链接发送到大运会知识产权投诉邮箱ipr@2021chengdu.com,或者直接进行行政投诉。

目前,大运会执委会利用人工智能实行多渠道、多形式侵权监测,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广泛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等重点领域,坚持整治到底、震慑到位,已经对相关侵权行为开展了警告和教育、发送律师函、行政投诉等处理,知识产权保护全力护航成都大运会。

大运会是青年大学生的盛会,也是世界青年人沟通互动的桥梁。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是对成都大运会每一位奋勇拼搏的运动员最大的尊重,也是对大运文化、大运精神最好的推广与传播。希望大众主动加入到知识产权保护队伍中,做大运会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者、监督者,共同为大运会的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编辑:苏智霖 | 校对:郭世宏 | 审核:金鑫